男子花3400元制作假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意外“落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常娟) 男子为了驾驶车辆而伪造假证,后因行车时发生交通事故,伪造假证一事随之东窗事发。近日,福鼎市法院审结被告人张某直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了解,男子张某直想着能够拥有一本汽车驾驶证,上网时被弹屏的办证小广告所吸引,后通过广告上联系电话与卖家取得联系。在双方互加微信后,张某直按要求将个人信息及照片提供给卖家,最终以3400元的价格获取一本准驾车型为C1的伪造机动车驾驶证。此后,张某直多次使用伪造的驾驶证件,向租车行租赁车辆并驾车上路。
去年10月25日,张某直再次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向租车行租赁小轿车,在行驶至京福线某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在调查期间,公安机关发现张某直实际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场查扣了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后经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鉴定,张某直使用的驾驶证系伪造。半个月后,张某直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被公安机关传唤至福鼎市公安局接受调查。
福鼎市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直伪造应由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驾驶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结合其自首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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