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友行凶驾车助逃男子构窝藏罪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王雅丽) 因言语冲突,一男子当街持刀砍伤对方,朋友见状“肝胆相助”,驾车帮助行凶者迅速逃匿。近日,福鼎市法院以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慧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去年5月某日凌晨,男子梁某慧驾车搭载两友人张某勇、朱某新外出吃宵夜。其间,张某勇与他人相约见面,因言语冲突下车持刀砍伤对方,致其轻伤一级。梁某慧在现场目击事发经过后,迅速驾车搭载张、朱二人逃离现场。逃离期间,又帮助张在偏僻处将凶器丢弃。随后,为逃避公安机关追查,梁某慧驾车搭载张、朱二人在福鼎市乡镇后山等多个偏僻处进行躲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慧明知他人系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交通工具,帮助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结合其犯罪和坦白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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