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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有人拦截短信盗刷银行卡 福鼎一男子被以盗窃罪判刑

2019-05-07 18:53 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裕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裕云)  运用相关电子设备拦截周边私人短信验证码,通过网络平台盗刷他人银行卡进行消费。日前,福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洪某河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据悉,去年3月间,洪某河利用笔记本电脑及相关设备拦截周边范围的被害人手机所接收到的短信,通过网络平台查询该手机号绑定的被害人身份证号码,并将上述信息告知洪某勋(另案处理)。

随后,洪某勋通过网络平台查询该手机号码绑定的银行卡信息,通过注册购物平台账户绑定被害人名下银行卡,并以拦截到的短信验证码使用该银行卡进行消费,从而盗取被害人银行卡内钱款。至案发时,两人盗取被害人林某、周某等人共计27716.1元,并予以分赃。

法院经审理认为,洪某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盗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予以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其坦白情节,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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