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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摩托撞上轿车 福鼎男子危险驾驶获罪

2019-05-08 15:54 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郑秀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通讯员 郑秀)福鼎点头镇一男子喝了二两杨梅酒开着新买的摩托车闲逛,结果与一辆小车发生碰撞。近日,该男子被福鼎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4月6日下午,福鼎城区环岛处车辆川流不息,一辆无牌摩托车一阵穿梭后,撞到了旁边的一辆小车。事发后摩托车车主头也不回地“开溜”了。被撞小车司机洪某气愤不已,当即下车追赶,在10米远处抓住了摩托车车主缪某。让洪某更为气愤的是,缪某不仅没有半点悔意,还试图挣脱束缚,洪某二话不说直接报警。恰好,福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一探组正好在附近出警,两分钟后就到达了现场。民警第一时间控制住缪某,闻到缪某身上有很浓的酒味,处理完现场后,就直接带缪某到福鼎市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到达医院后,缪某不配合医护人员抽血,又开始耍酒疯。民警连同护士一起花了二十多分钟才把缪某血液抽好。经鉴定,缪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54.5mg/100ml,属醉酒驾驶。

据了解,缪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天下午,他从点头一路开摩托车到丹岐,路遇一家小店进店喝了二两杨梅酒,喝完继续驾车往城区方向开,至环岛便发生了事故。近日,缪某以危险驾驶罪被福鼎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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