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矿区补偿款 阻挠企业生产 福鼎4男子因聚众扰乱被提起公诉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常娟) 近日,福鼎市法院受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福鼎管阳镇某村4名村民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福鼎法院介绍,2015年5月28日,福鼎市某公司通过公开拍卖,竞得福鼎市管阳镇某村矿区建筑用辉绿岩采矿权。后该公司与该村村民进行征地协商,双方于2015年9月27日签订合同,约定征地赔偿标准及该公司分次支付给村民共计480万元利润分成等事项。
2018年3月至同年5月,该公司因无力支付约定的利润分成,被告人张某贵、郑某典、郑某醉等人便伙同该村村民,采取拦车、到矿区内围堵作业机械等方式阻挠该公司开采经营。
2018年5月9日,该公司与该村达成合意,将原来的条款变更为“每开采一层矿石支付该村村民7万元”的条款,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后,该公司才得以继续生产。
2018年8月至同年12月3日,该公司因无力支付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矿石补偿款21万元,张某贵、郑某典、郑某醉、郑某杨等人便继续阻挠该公司生产。阻工期间,该公司多次尝试恢复生产经营,但均遭到张某贵、郑某典、郑某醉、郑某杨等村民的阻挠。张某贵等人的阻工行为导致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