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行动不便 福鼎民警送款上门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日前,福鼎市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刑事退赔案件,执行干警上门将100元执行款送至一名被害人家中。
据悉,2019年7月至8月,被告人杨某文先后三次在福鼎市盗窃他人手机,共计4403元,其中包括一名七旬老人吴某的小米手机一部及手机壳内100元现金。杨某文盗窃一案经法院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处杨某文有期徒刑6个月,处罚金4000元,并退赔被害人吴某经济损失100元。
福鼎市法院执行局在受理该案后,联系了吴某。得知吴某长期居住在乡镇,且腿脚不便,于是决定送款上门,将100元交到吴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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