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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酒超速酿事故 同乘未系安全带致残

犯罪嫌疑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

2020-05-26 14:55 来源:宁德网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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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供图)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日前,福鼎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案,司机晏某因醉酒驾驶、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侧翻,其后座乘车人由于未系安全带,致双下肢瘫痪,伤情达到重伤一级。公安机关于近日依法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晏某。

1月10日晚10时23分,福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到“110”指令称:“在太姥山镇秋溪200号前路段,一辆小型轿车碰撞道路右侧电线杆致车辆侧翻,造成车上人员受伤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福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民警看到肇事车辆侧翻,现场一片狼藉,路旁的电线杆被撞倒损毁,路面撒满了玻璃碎片和车辆相撞后的脱落物。经检查,驾驶人晏某无大碍,但车内有一名乘车人受伤严重已送医救治。

案发后,晏某经鉴定,血液乙醇含量为220.4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车辆当时车速为78km/h,该路段限速30km/h,已经超过事发路段限速的160% 。

经调查,事发当日晚10时20分,晏某驾驶车牌号为“闽CA6xxx”的小型轿车行驶至太姥山镇秋溪200号前路段时,碰撞道路右侧电线杆致车辆侧翻,造成车上人员韩某受伤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本案中乘坐在后座的韩某没有按规定系安全带,致双下肢瘫痪,达到伤情重伤一级。晏某对自己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的行为后悔不已,也对没有提醒朋友系好安全带后悔不已。

目前犯罪嫌疑人晏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陈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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