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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丈夫长期家暴 福鼎女子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权 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获准

2020-06-03 11:04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彭莉莉) 因为丈夫有暴力倾向,妻子多次遭受家庭暴力,遂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5月29日,福鼎市法院经依法审查,向女子吴某颁发人身保护令。

据悉,今年5月19日,福鼎法院立案受理原告吴某与被告姚某离婚纠纷一案。作为妻子的吴某称,丈夫姚某具有严重家庭暴力倾向,曾经多次殴打吴某。5月1日晚11时许,姚某在家中再次对吴某实施了家庭暴力,致使吴某身体多处受伤。受伤后的吴某被家暴恐惧笼罩,害怕再次遭遇姚某实施家暴,便于5月29日向福鼎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姚某对申请人吴某实施家庭暴力。

福鼎法院经审查认为,吴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法院提交了结婚证、伤情照片等证据,法院依职权调取的相关证人证言,证实姚某对吴某实施家庭暴力。吴某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在开庭审理前颁发人身保护令,禁止被告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同时,前往被告户籍所在地白琳镇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了解案件情况、送达人身保护令,宣传反家暴法律知识,并要求相关部门监督被告,禁止被告再实施家暴。

责任编辑:陈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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