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小时!福鼎警方迅速破获一起盗窃案
不少人有这样的习惯
喜欢随手把携带的贵重物品
放在电动车、摩托车的尾箱里或坐垫下
简直拥有了一个“保险箱”
车停好就拍拍屁股走人
这……
你可要当心了
因为你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盯上!
“警察同志,我的摩托车储物箱里的财物被盗了!”
2月12日16时许,福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储物箱被人打开,头盔、雨衣、360相机、手机支架、耳机等财物悉数被盗,总价值约8000余元。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很快就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翁某某(男,1994年生,福鼎市磻溪镇人,系前科人员)。2月13日9时许,民警通过蹲点守候,将其成功抓获。此时,距离受害人报案仅用了17个小时。
据犯罪嫌疑人翁某某交代,其于2月11日晚路过山前街道某小区时,发现旁边停放着一辆摩托储物箱未锁,且车上的骑行装备没有被卸下带走,临时起意便将这些财物一并盗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翁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被盗财物已悉数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摩托车尾箱不是“保险箱”,一定要将自己的车停放在管理规范的停车场所,切勿要随意停放,离开前检查是否有锁好,箱内不要放置贵重物品,如现金、手机、数码相机、金银首饰等。如果发现自己的财物被盗,请在第一时间报警,向警方提供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来源:幸福福鼎
编辑:卓金芳
审核:刘宁芬 周邦在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