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古田新闻

古田一男子醉酒刺伤妻子 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2015-10-07 21:27

宁德网消息(孙丽晶 陈锦铭) 近日,古田一男子酒后持匕首将妻子刺伤。次日酒醒,该男子后悔不已,最终向古田凤都派出所投案自首。

近日,古田凤都镇一女子到凤都派出所报案,称其丈夫陈某某用匕首将其身体多处划伤。民警随即前往其家中调查。民警调查了解到,陈某某夫妻结婚后,常因一些琐事吵架。事发当日,陈某某喝醉酒,有事找妻子,但连打十几个电话都无人接听。此时,陈某某看到妻子罗某某与身旁的人有说有笑地在看村民们跳广场舞。一气之下,陈某某借着酒劲持匕首将罗某某刺伤。后经法医鉴定,罗某某为轻伤二级。次日,陈某某后悔不已,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称自己因醉酒才这么冲动。

目前,陈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民警介绍,一些群众可能觉得夫妻打架,认个错就行了。但事实并非如此,被打者一旦构成轻伤以上,打人者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若实施“家庭暴力”,可按照情节和后果,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轻伤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郑城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