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微信协查通报破获盗车案
宁德网消息(林万益) 10月2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放下思想包袱,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古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城区中队投案自首。
经查,9月27日,刘某在经过某小区的时候发现一辆电动车没有加锁,可以推动,正想买电动车的他便起了歹心,顺手将电动车盗骑走。10月12日,古田公安微信发布了一条协查通报,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刘某在朋友圈看见自己的盗窃行径经古田公安微信发布并被大量转发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深知法网难逃。经过一番思考,10月20日,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古田刑侦大队城区中队投案自首,并归还被盗车辆。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