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合伙贩卖珍贵野生动物被查获
古田警方破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案
民警缴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1只。
装满野生动物肉的冰柜。
周某租住民房内堆放着野生动物死体。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通讯员 陈锦铭 陆丹 文/图) 12月3日,古田警方在古田县城西街道松台村的一个出租房内,抓获正在交易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和周某,缴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鬣羚以及准备进行销售的野生动物肉等,破获该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制品案。
记者从古田警方获悉,近期,古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情报称,有一伙人在古田县城销售野生动物肉,其中还有国家保护动物。根据情报提供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线索,古田森林分局经过核查、摸排及前期大量缜密的侦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在掌握犯罪嫌疑人的交易信息后,古田森林分局组织警力展开抓捕。
12月3日17时许,在城西街道松台村周某的出租房内,黄某正将其前一天向路人收购的两只鬣羚死体转售给周某。两人正在交易时,古田森林分局民警赶到现场,将黄某及周某抓个正着。据悉,鬣羚是亚洲东南部热带、亚热带地区的典型动物之一,角像鹿、蹄像牛、头像羊、尾像驴,被称为“四不像”,属于列入《国家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在现场,民警还从周某的出租房内缴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1只,野猪2头,黄麂27只,黄麂头8个,眼镜蛇2条以及装满野生动物肉的冰柜7个。民警调查得知,从2013年初至今,犯罪嫌疑人周某向非法猎人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猕猴、鬣羚,国家保护动物野猪、黄麂、眼镜蛇等野生动物。周某将非法收购的野生动物运到古田城区等地进行售卖获利,涉案金额达十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黄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已被古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继续侦办中。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