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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首例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

2015-12-24 08:12 来源:宁德网 林珺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古田县首个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执行完毕。

据悉,古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位于凤埔乡的一家生产塑料粒籽的工厂存在污水直接排放的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公司初沉池顶端砖头存在缝隙,企业污水已经直接渗漏外排,污水处理设备运转不正常。经检测,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超标。古田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立即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金五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该企业负责人王某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古田县环保局 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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