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首例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
宁德网消息(记者 林珺)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古田县首个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执行完毕。
据悉,古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发现,位于凤埔乡的一家生产塑料粒籽的工厂存在污水直接排放的情况,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该公司初沉池顶端砖头存在缝隙,企业污水已经直接渗漏外排,污水处理设备运转不正常。经检测,污水中化学需氧量(COD)超标。古田县环保局对该企业立即进行立案查处,处以罚金五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该企业负责人王某春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