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持奖励民间优秀文化
宁德网消息(记者 黄雪雪)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充分发掘、保护、弘扬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古田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古田县扶持奖励民间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意见(试行)》,古田县设立民间优秀文化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用于扶持奖励民间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发展。
根据该《意见》,古田县每年将开展优秀民间文化社团、个人评选活动,获得前三名的社团分别给予1万元、5000元、3000元的奖励;获得前三名的个人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奖励。对于新批准登记的民间文化社团,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省级、国家级文化社团会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3000元。同时, 鼓励非遗项目与传承人申报。对于新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入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入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于新申报与确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确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于省级以上(含省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自创工作室,具有一定规模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的,给予1-3万元奖励。
此外,从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鼓励民间资金投资新建、修缮、改扩建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等,并免费对外开放,开展社会文化服务活动。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鼓励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旅游价值的古民居进行修复。对新入列省级、国家级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40万元;对新入列省级、国家级的传统村落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对于取得突出成绩的民间文化艺术人才给予奖励。文学、书法、美术、戏剧、曲艺等文化艺术类作品,在市级以上宣传或文化部门主承办的活动中,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一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2万元、10万元。
责任编辑:吴圣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