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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公务员为他人刷卡套现百余万元获刑

2016-03-01 08:51 来源:宁德网 陈健,陈昊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昊) 年纪轻,有稳定收入,还是一名公务员。照理说,古田80后女青年黄某的生活让不少同龄人称羡。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黄某违反国家规定,在半年的时间里,使用POS机为他人刷卡套现达到136万元人民币。近日,因犯非法经营罪,黄某不仅丢了工作,还被霞浦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通过微信、QQ发布套现信息

80后女青年黄某今年刚刚三十出头,案发前在古田一家单位上班,是一名公务员。

据法院介绍,2014年6月至12月间,古田一女店主魏某某将以古田县某食用菌产品经营部和古田县某服装经营部名义申请的两台POS机交由黄某使用。黄某在拿到POS机后,先后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公开发布可代刷信用卡套现的信息。

该信息发布后,先后吸引了余某某、郑某某、雷某某等十余人前来刷卡套现,黄某则收取手续费。

据了解,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黄某刷卡套现的数额高达136万多元人民币,还由此分别造成余某某、雷某某10万元和27000元的损失。

2015年1月6日,黄某向古田县公安局投案。

获刑1年2个月 罚款15万元

霞浦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数额达人民币1366737元,情节严重,黄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另外,法院还认为,被告人黄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可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霞浦法院根据黄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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