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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钱本鑫:退而不休的“金牌调解”员

2016-04-21 09:57 来源:宁德网 茹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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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本鑫正在进行调解

宁德网消息(记者 茹捷 文/图) “就按你说的办,我们都信任你。”4月8日,在古田法院调解工作室,情绪激动的借贷双方最终在调解员钱本鑫的调解下握手言和。借款人现场承诺将尽快归还所欠的30万元欠款。这起纠缠了一年,差点闹上法庭的借款纠纷在钱本鑫的调解下,仅用了1天时间,就得以妥善解决。

“对我们来说,调解可能只是工作,但对老百姓来说,可能就是天大的事,也许你的调解会改变被调解人的一生。”这是古田法院调解工作室调解员钱本鑫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从1984年至今 ,67岁的钱本鑫把毕生心血都倾注在群众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上。多年公正、有效的调解,也使他成为古田调解界的一块“金字招牌”。

机缘巧合下进入调解界

谈起进入调解界,老钱笑称,完全是机缘巧合。

上世纪80年代初,古田县大桥镇钱厝村历史遗留的三大积案(村民欠集体款项案、村民乱砍滥伐案、村民侵占耕地建房案)的处理让村两委伤透了脑筋。由于矛盾的尖锐,村民与村两委关系十分紧张,造成村里工作难以开展。

临危受命。1984年,为人公正的钱本鑫被选为大桥镇钱厝村村干。

履职后的第一件事,老钱将第一把火烧在“三大积案”上。针对案发当时的实际处理情况,老钱做了大量涉案群众的思想工作,理出一套有说服力的、涉案群众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短短的三个月,这困扰村里多年的三大积案得以顺利解决。

因调解矛盾纠纷成绩突出,1986年,老钱被镇里安排到大桥镇司法办从事调解工作。

多年来,老钱不知多少次没日没夜周旋在当事人的争闹里。深入农村山场地头,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起起矛盾尖锐的纠纷在老钱的调解下最终化为“握手言和”。

在大桥镇工作期间,老钱多次被上级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曾被授予“好司法行政干警”称号。而他在大桥镇主持调解的一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例,入选《福建人民调解一百案例》。

退而未休继续发挥余热

2009年,老钱光荣退休了。2010年10月,受古田县人民调解委员会、古田县司法局的聘请,老钱来到了古田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室开展“诉调衔接”工作。

2011年1月14日,吉巷乡前垅村村民阿花在为吉巷村村民阿良做白木耳装袋时,由于合伙负责套袋的阿莲拉错开关,导致装袋机倒转,阿花左手手指被机器轧断了。

事后,阿花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由于无法提供证据,古田法院立案庭介绍其到人民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老钱受理调解后敏锐地察觉到,如不及时固定证据,会给调解增加很大难度。老钱在做好申请人的询问笔录之后,马上通知雇主、致害人到室,询问整个事故过程,及时固定证据,根据事实与律师、法官、调解员沟通案件性质,追加共同承揽的多位女工为被申请人。意想不到的是,阿花却不愿向阿莲以外的女工索赔。调解陷入僵持。经老钱苦口婆心反复解说,排除受害方与致害方的心结及案外隐情,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这起历时半年的调解画上了句号。

在调解工作室的五年多,老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714件。“老钱来到调解工作室后,很多民事纠纷直接通过调解就得以解决,大大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当事人减少了诉讼时间,省去了不必要的花费。”古田法院副院长、立案庭庭长黄荣峰说。

授道解惑倾力指导后辈

老钱多年从事调解工作,也让他总结了不少经验。“缓和情绪法、背靠背法、以案示法法、疏通人脉法、巧用说情法、联合调解法……”等“十项工作法”便是他的“自创绝技”。对于这些窍门,老钱没有敝帚自珍,而是通过培训、授课、面对面指导等方式把这些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后辈。

五年多来,老钱在“诉调衔接”这个平台上,培训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800人次,指导、解答乡镇街道调委会人民调解业务30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560件,协助接待信访23件。

三十余年来,钱本鑫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不解之缘。老钱说,如果身体允许,他会在调解这条路上继续坚定地走下去。

责任编辑:吴圣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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