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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举报走私、贩卖毒品最高奖25万元

5类毒品违法行为可举报

2016-05-31 08:21 来源:宁德网 孙丽晶

宁德网消息(记者 孙丽晶) 记者5月30日从古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获悉,市民发现古田县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可拨打电话110或0593-3834073或3834056进行举报。古田县禁毒办出台奖励办法对举报人进行奖励,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最高可奖励25万元。

按照《古田县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群众可以通过书面、电子材料或通过电话、网络、当面等形式向公安机关禁毒部门举报毒品违法犯罪。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海关等禁毒职能部门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监管、审查或质询的人员。

办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K粉)、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群众可举报的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举报吸毒的;存在吸毒问题场所的;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犯罪行为的;非法走私、贩卖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举报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的。

办法明确,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公安机关破获相关案件的,按不同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其中,举报吸毒人员的,每查获1名奖励80~150元,每案最高奖励500元。举报存在吸毒问题的场所,按查获的吸毒人员数最高可奖励3000元。

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种类、数量分别进行奖励,其中缴获海洛因不满10克的,每案奖励200~500元;缴获海洛因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15万~25万元。

举报非法走私、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物品的,根据管制级别和缴获数量进行奖励,缴获一类管制品种的,每千克奖励5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2万元。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按每铲除罂粟500株或大麻1000株的,奖励300~50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5万元。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按每缴获1吨奖励300~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额度为5万元。

据介绍,同一毒品违法犯罪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视其价值按比例分享奖金;同等条件下,主要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举报人严格保密,知情民警或其他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或故意泄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YCY

关键词

奖励 举报 毒品 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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