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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鸟铳 古田男子未及时上交获刑

2016-07-29 10:01 来源:宁德网 陈健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整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支鸟铳,想到自家菇棚最近时常有野鸟飞过,就将鸟铳藏在菇棚里,伺机狩猎。近日,因为非法持有枪支,古田男子谢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1月8日,古田吉巷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在男子谢某搭建的菇棚内藏有枪支。接到举报后,民警赶到涉事的菇棚,当场查获鸟铳一支,随后予以扣押并送检,同时抓获谢某。次日,谢某被古田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事后,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这支鸟铳是以火药为动力,可以正常击发,认定为枪支。

这支鸟铳是哪里来的呢?原来,在2012年下半年,谢某在其父的遗物中发现一支鸟铳,想到菇棚最近时常有野鸟飞过,于是将鸟铳取出,藏在菇棚里,伺机狩猎。后来时间久了,谢某渐渐忘了这支鸟铳的事,直到派出所民警上门来。

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谢某违反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持有燃烧为动力并能正常击发的枪支1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法院结合谢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具备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可适用缓刑。依法判决被告人谢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扣押到案的鸟铳1支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予以销毁。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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