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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试点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改革

创新审查体制机制 破解基层反腐难点

2016-09-08 09:58 来源:宁德网 郑成辉

宁德网消息(记者 郑成辉)“通过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今年截至目前,古田县纪委派驻片区工作组共受理信访件27件,办结17件,立案6人。”日前,古田县纪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以来古田县深入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宁德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古田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从体制上解决压案不报和瞒案不查的问题;通过进一步规范线索处置报告,强化组织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试点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为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古田县建立了问题线索处置报告制度,全面规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明确规定科级以上干部等六类问题线索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纪委报告。县纪委案管室建立管理台账,定期汇总报分管领导审阅,并与相关室会商,研究确定处置意见,作出反馈答复。2015年,该县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共报送线索50件,其中,初核50件,已办结41件,立案19件。

同时,建立审查重要案件情况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涉及同级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等六类案件时,在向同级党委(组)报告的同时,应向县纪委报告。建立量纪报告制度,案件审理工作中,对违纪对象作出处分决定前,要先向县纪委报告协审,防止量纪畸轻畸重、执纪不平衡等问题。

在纪律审查环节,创新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古田县将原有三个派驻片区工作组重新整合成一个派驻工作组,作为协调机构,形成县纪委案查室、派驻工作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位一体联动的查案力量。同时,实行协助办案制度,开展提级查办、案件领办、案件督办、交叉查办。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中遇到较大阻力、难以突破或者缺乏有效手段、调查取证困难的,由派驻工作组组织查办;涉及大案、要案、典型复杂的案件,由县纪委案查室直接查办。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在查办有难度的案件时,由县纪委指派一名业务骨干为领办人进行指导,并组织派驻工作组配合办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认为需要督办的案件,实行分级督办。督办人员对案件查处全程进行跟踪,掌握案件来源、去向、进展和结果。县纪委认为不宜由派驻纪检组或乡镇纪委直接调查的案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本地、本部门同级管理干部的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由派驻工作组组织交叉查办。

此外,强化案件监督检查机制。该县纪委还加强对乡镇纪委线索处置、案件查处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压案不报、瞒案不查、漏报、延报等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切实保障改革要求落实到位。县纪委案管室每季度对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线索台账和案件资料进行抽查;信访室每季度将来访人员所反映的线索问题与基层上报的《线索登记表》进行对照检查;委局班子成员每月深入挂点联系单位进行督查。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纪委 派驻 案件 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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