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古田新闻

无证伐木建菇棚 男子获刑7个月

2017-01-06 11:51 来源:宁德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日前,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滥伐林木案件,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2014年9月间,陈某以人民币15500元向古田县城西街道枣坪村某自然村村民处购买该村“长巷仔”山场杉木一片。同年10月底,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陈某雇工到该山场砍伐杉木后运回家建菇棚。经福建省某司法鉴定所鉴定,“长巷仔”山场林木被采伐面积2.8亩,杉木98株,蓄积量为18.911立方米。2015年5月28日,被告人陈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经委托古田县司法局对陈某作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报告认为陈某适用社区矫正条件较为成熟。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18.911立方米,数量较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犯滥伐林木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责任编辑:smq

关键词

陈某 杉木 山场 长巷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