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一残疾男子非法狩猎获刑三年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男子与妻子都残疾,还有六个子女抚养,家庭经济困难,然而也不能因此就做违纪违法的事。近日,古田一男子卓某,因非法持有鸟铳,并将其用于打猎挣取生活费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2016年1月21日,古田县公安局接市民举报,有人在古田凤都镇“洋头洋”非法打猎。接到报警后,民警出警处置。在现场,民警将在田中打猎的卓某当场抓获,查获鸟铳2支。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2支鸟铳均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并能正常击发,均可认定为枪支。卓某长期非法持有的2支鸟铳用于打猎挣取生活费用。
据悉,案发后,受古田县检察院委托,古田县司法局对卓某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并出具报告,表明被告人卓某具备社区矫正条件。
据了解,违法的卓某是个三级肢体残疾人,家中还有残疾的妻子和六个子女。他辩称,其使用铳鸟是为了打猎挣取生活费,请求予以从轻处罚。
古田法院审理后认为,卓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燃烧为动力并能正常击发的枪支2支,情节严重,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法院考虑到卓某系三级肢体残疾人,家庭困难,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可适用缓刑。遂判处卓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非法持有的2支鸟铳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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