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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冻食品 古田一商家被重罚

2017-03-14 08:59 来源:宁德网 林涛

宁德网消息(林涛) 日前,古田县陈女士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冻食品,被罚款7.4万元。

元旦前,古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陈女士位于城西街道的某冰库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冰库中经营的55箱冻凤爪和7箱鸡中节翼内外包装上的标注大部分为外文,未见有中文标注的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执法人员对这些食品依法予以没收。陈女士在购进上述产品时仅索要了一张《送货单》,并未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证明。

陈女士在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相关证明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其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执法人员依法责令陈女士改正违法行为,要求其落实好进货查验制度,并对其作出上述处罚。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陈女士 供货者 食品 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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