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严打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
宁德网消息(江善疆 林杰) 3月14日,古田县环保局、安监局聘请专家和平湖镇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一起,在平湖镇溪州村将两个月前没收的20桶燃油做无害化销毁。
1月4日,古田城东“农家饭店”发生“生物环保油”(简称燃油)闪燃事件,造成燃油加注当事人兰某自己被轻度烧伤。事件发生后,古田县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及时作出妥善处置。为彻底查明该燃油属性,以便规范市场管理,古田县安监局将该燃油取样送至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站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确认该燃油属危险化学品。根据检测结果,古田县安监局对兰某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对兰某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给予10万元行政处罚,对没收从其家中查扣的20桶燃油。同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县安监局将所没收的燃油移交古田县环保局。
今年以来,古田县安监局严格按照“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和餐饮业主不要贪图便宜,使用未经国家规范管理存在安全风险的“生物环保油”。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