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 古田一女子11年偷越国境14次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规定,偷越国(边)境数次。近日,古田县一名女子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护照,非法出入国境达14次,构成偷越国境罪,被古田县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
据介绍,2005年6月,女子陈某甲冒用陈某乙身份信息到古田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申领护照,于2005年7月至2009年8月间,持该护照往返马来西亚,出入国境计11次。2009年12月,陈某甲冒用陈某乙身份信息在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申领护照,于2011年1月至同年12月间,持该护照往返马来西亚,出入国境计3次。2016年1月25日陈某甲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
据悉,案发后,古田县司法局对陈某甲进行了审前社会调查。陈某甲户籍地村委会及其亲属表明愿意对陈某甲进行监管。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甲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护照,非法出入国境14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鉴于陈某甲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无前科劣迹,依法可从轻处罚。遂被告人陈某甲犯偷越国境罪,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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