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起意实施偷窃3男子盗助力车获刑
宁德网消息 (记者 陈健) 三名95后小伙分工明确,趁着深夜,一人望风,一人提供照明,一人实施盗窃。近日,三名实施盗窃的小伙分别被判刑。
据介绍,去年7月份,刘某某、苏某某与卓某某(另案处理)三人临时起意欲偷窃他人财物,经预谋驾驶两辆摩托车在古田县城关寻找目标伺机盗车。经查看,在古田县城西街道松塔山后某处空地发现一辆银白色女式助力车,于是由刘某某望风,苏某某提供照明,卓某某将车盗走。同月16日夜,被告人刘某某与卓某某驾驶该助力车,在古田县城西街道六一四西路某摩托车修配店门口时,被失主朋友扭送至古田县公安局。8月11日,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助力车价值人民币4417元。今年1月,苏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投案。
据了解,法院还查明,去年7月18日,古田县公安局将扣押的助力车发还给被害人江某某。同年8月中旬,刘某某、卓某某家属赔偿被害人江某某损失人民币2000元,被害人江某某对刘某某、卓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某、苏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计人民币441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刘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苏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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