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琐事纠纷砍伤他人 调查发现另有“前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因琐事纠纷,古田一男子林某持柴刀将对方砍伤。经审讯,办案人员发现林某还是一名“前科”人员。他曾在当地一个工业区内,将一台钩机砸坏,造成两万多元的损失。近日,因寻衅滋事罪,林某被古田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6年6月23日,林某在古田县凤都镇双珠村持柴刀将张某手臂砍伤,被凤都镇派出所干警抓获,并于同年7月13日被处行政拘留13天、罚款500元。
民警调查发现,2015年11月28日,林某酒后到古田县凤都镇工业园区内,无端与园区负责人曾某甲发生口角,后被劝离。同日18时许,林某独自返回该工业园区,持铁锤砸毁一部斗山260钩机驾驶室玻璃、电子仪表盘。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钩机被损坏部分价值计人民币22040元。
据悉,被损毁的斗山260钩机系曾某乙所有。庭审后,林某亲属代为赔偿经济损失15000元,取得曾某乙的谅解。
为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