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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夫妻感情破裂闹上法庭 调解中女方母亲突然反悔阻拦

女子拒签字 法院准撤诉

2017-06-12 08:35 来源:宁德网 陈健,彭雯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彭雯) 日前,古田县法院审理一起90后夫妻离婚案件,在达成调解协议准备签字时,因女方母亲赶至现场阻挠,女方反悔,当庭提出撤诉申请。法院准予先行撤诉。

母亲阻拦 女儿拒绝签字

记者了解到,案件中的陈涛和江静,两人都十分年轻。陈涛出生于1994年,今年23岁;江静则出生于1993年,今年24岁。

今年4月底,24岁的江静以夫妻二人感情不和为由,向古田县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婚生子由其抚养。

据悉,该案在开庭过程中,经法官调解,双方就婚生子的抚养费等内容达成调解协议。

然而,就在双方准备签字时,原本坐在旁听席上江静的婶婶等众亲属突然情绪激动,要求江静必须征得其母亲同意后方能签字。

随后,江静的母亲迅速赶到现场,在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后,江母认为其女婿陈涛支付的抚养费太少,双方感情破裂的责任在于陈涛。在江母的阻拦下,江静拒绝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法院准予先行撤诉

双方经协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此时,江静提出要撤诉,但男方不同意,要求依法判决,理由是双方在诉前已多次协商过离婚事宜,亲属为解决此事,乘飞机从广州往返古田,开销巨大,费时费力。

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江静申请撤诉,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法院认为,离婚是解除双方的身份关系,婚姻的解体不仅是解除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同时也造成一个家庭的破裂,因此处理时应当慎重。本案中,男女双方年龄都小,应该多给双方一些冷静考虑的时间。因此,法院准予撤诉。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江静 撤诉 古田县法院 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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