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义气”替朋友顶包 因包庇罪获刑六个月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的陈忠明知友人黄新涉嫌故意伤害,为包庇其逃避法律追究,主动到公安局顶替罪责。记者6月15日从古田县法院获悉,因犯包庇罪,陈忠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介绍,去年5月5日,黄新与陈忠、谢明、陈文等人在古田县鹤塘镇某KTV唱歌,后因陈文与余仁发生口角,黄新便责问余仁。一言不合,余仁朝黄新打了一拳,气不过的黄新纠结陈忠、谢明等人殴打余仁、陈辉、黄传等一行人。其间,黄新打伤陈辉鼻部,致陈辉轻伤二级,余仁、黄传损伤程度经鉴定均系轻微伤。
同月19日,陈忠受黄新指使,明知黄新涉嫌故意伤害罪,为帮助黄新逃避法律追究,主动到鹤塘派出所出具虚假供述,谎称其将陈辉殴打致伤。同年12月29日,陈忠在古田县鹤塘镇坊下祠堂一民房被公安局干警抓获归案。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陈忠明知他人犯罪,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供述,顶替罪责以包庇他人犯罪,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遂作出陈忠犯包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判决。
(本文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