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树被伐老汉生怨恨 愤而伤人被拘又赔偿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六旬王老汉因疑自己种植的杉树被同村袁老汉砍伐,在一次偶遇中,双方发生争执,王老汉大打出手,造成袁老汉受伤。日前,古田县法院审结该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判决王老汉赔偿袁老汉各项损失2668.73元。
据介绍,王老汉和袁老汉二人同村,王老汉在“上半山”山场种有杉树苗2600株。2016年11月,杉树苗被人砍光,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王老汉怀疑系袁老汉所为。8月28日下午,王老汉从派出所报案回来,经过某店门口遇到袁老汉,找袁老汉理论讨要说法,并发生争吵,王老汉用木凳将袁老汉打伤。
袁老汉受伤后前往县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腰背部软组织挫伤,住院治疗2天。其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王老汉因此被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王老汉用木凳打伤袁老汉,应对袁老汉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但袁老汉主张的赔偿数额偏高,部分赔偿项目不合理,仅对其中合法合理的主张予以支持,王老汉主张因袁老汉砍了其杉树苗及推倒其摩托车才动手,缺乏相关证据证实,无法确认,故其辩称袁老汉存在重大过错应自负责任的意见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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