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男子为民警引路抓人 却因醉驾被查获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叶艳玲) 来自古田的陈某向警方举报他人非法持有枪支,而后骑着摩托车带着警察去抓人,却被当场查出醉酒驾驶。近日,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举报人醉驾被查案件,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陈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陈某是古田县人,2015年7月24日,陈某向古田县公安局报警,举报他人非法持有枪支,而后在家中饮酒。酒后驾驶一辆摩托车从古田县316国道91KM+300M处行驶至湾口加油站,为公安干警带路前往被举报人住所时当场查获。经鉴定,陈某血样乙醇含量为369.21mg/100ml,属醉酒驾驶。
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血液酒精含量达200mg/100ml以上,可从重处罚;案发后,陈某明知自己饮酒仍带领公安干警查获其他违法犯罪分子,在公安干警发现其醉酒驾驶后配合调查,依法可视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陈某某检举并带领公安干警查获其他违法犯罪分子,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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