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与他人纠纷 两男子暴力阻碍执法被判刑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日前,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件,判处李平、张严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7年3月25日夜,李平、张严等人在古田县城西街道松吉大厦图兰多某包厢内唱歌。离开时,KTV工作人员发现点歌机损坏,要求赔偿。李平等人不愿意赔偿,遂与KTV工作人员发生争吵,随后KTV工作人员报警。
23时许,该县城西派出所干警郑勇、协警张安、庄凌到场处理警情。在处警过程中,李平、张严等人漫骂公安人员、阻碍执法,且当公安人员依法口头传唤李平、张严等人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李平、张严殴打郑勇、张安、庄凌,采取暴力手段拒不配合传唤。
后李平、张严被公安干警强制传唤至城西街道派出所。经古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郑勇、张安的损伤均系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李平、张严以暴力阻碍公安干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辩护人认为该案监控视频不完整,无法证实系李平殴打民警与协警的意见。经查,相关证人证言与监控视频相印证,均能证实李平、张严漫骂公安干警,采取暴力手段阻碍执法的行为,辩护人该项辩护意见没有依据,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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