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车无证醉驾撞伤他人 保险公司状告车主和司机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张巧英) 明知朋友没驾照还将货车出借,结果朋友不仅无证还酒后驾驶出了事故,将他人撞伤。11月23日下午记者从古田县法院获悉,该院日前成功调解一起因将车辆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对方损失,继而引发的追偿权纠纷。
据介绍,车主彭某将其所有的一辆货车借给余某,余某驾车碰撞了黄某,导致黄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后,保险公司赔偿了黄某87795.6元,并承担952.48元诉讼费。后来,保险公司认为,余某无驾驶证且饮酒至醉酒状态驾驶车辆,保险公司在先行赔偿伤者后,有权向余某进行追偿。同时,彭某作为被保险车辆车主,将车交给没有相应驾驶资格且醉酒的余某驾驶,存在严重过错,应对保险公司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古田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余某自愿支付保险公司代为垫付的交通事故理赔款44000元(当即履行);彭某自愿支付保险公司代为垫付交通事故理赔款21000元(当即履行),案件成功调解。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