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周转借款700万元 限期内未偿还被起诉
宁德网消息(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施倩倩) 本着有借有还的初衷,曾某某等四人借款700多万元给某公司。然而,当到了还款期,该公司无法偿还,为此双方打起官司。日前,在古田县法院介入下,调解这起高达70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介绍,案件被告为江苏一家食用菌公司。早在5年前的2012年10月份,出于公司周转需要,该公司先后向曾某某、陈某、魏某某、叶某某等四人借款700万元,双方约定按月利率2%计息。后于2015年12月3日双方对借款进行核对与结算后出具了《还款承诺书》及《个人借款还款计划》承诺。根据承诺,如果到期未能按该还款计划执行,债权人有权宣布借款全部到期。
据悉,在还款到期后,该食用菌公司未能及时还款,曾某某、陈某、魏某某、叶某某遂于今年9月份向古田县法院提起诉讼。
其间,为有效推进案件进程,古田县法院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最后双方当事人就还款事宜达成调解协议,曾某某等四人作出适当让步,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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