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3.13”食物中毒事件通报
2018年3月13日,有部分当地群众和过往旅客在古田县鹤塘镇坊下路口购买光饼食用后出现呕吐、麻痹等不良反应。截至3月15日0时,市县医院共收治疑似患者48人,其中住院治疗41人(重症6人、中度9人、轻度26人),门诊留观7人。经治疗,目前所有收治人员病情稳定并逐步恢复健康。
经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送检光饼样品检测,确认涉事光饼中的“葱肉饼”钡元素含量异常。经调查,经营者当日加工制作光饼约500片,其中“葱肉饼”数量约100片。
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已抽调精干力量全力以赴开展调查。
中共古田县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杨超异
(原标题:古田县“3.13”食物中毒事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