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市频道 古田新闻

前科男子因抢劫盗窃入狱获释 不思悔改又多次行窃再获刑

2018-04-04 11:48 来源:宁德网 陈健,魏振惠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魏振惠) 两次被判入狱却不思悔改,出狱后继续进行违法盗窃行为。日前,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男子陈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再次锒铛入狱。

据悉,陈某某具有抢劫、盗窃前科,其曾于1997年因抢劫被建瓯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8年又因盗窃被古田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去年8至9月间,陈某某单独或伙同“阿贝”等人(均另案处理),在古田县城东、城西街道多次实施盗窃。其中与“阿贝”等人在8月连续作案盗窃3起:盗窃莲桥村某便利店收银台内现金600元;盗窃阙某某摆水果摊时放在旁边的男士单肩包内现金700元;盗窃市民陈女士手提包内现金400元及价值1470元手机一部。

去年9月5日,陈某某单独作案,盗走李某某放在小吃店收银台抽屉内的手机两部,价值分别为1235元、810元;次日,陈某某盗走屏南县某小吃店内顾客陈乙手提包,内有现金700元及价值1440元手机一部;同年9月底,陈某某在古田县城西街道被公安抓获。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单独或者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735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叶朝玉

关键词

陈某某 盗窃 古田县法院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宁德网简介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宁德网 版权所有,未经宁德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4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309374

广告联系:0593-283132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新闻热线:0593-2876799

宁德市新媒体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北路15号闽东日报社三楼

闽ICP备09016467号-17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