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行窃屡教不改 潜入寺院盗纸元宝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余枫) 近日,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判处当地一名男子林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据悉,去年11月11日下午,林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古田县城西街道天婵宫外,翻墙而入,盗走天婵宫分殿石林宫旁杂物间内两袋蜡烛及石林宫大殿内两袋纸元宝,并将上述物品抛至墙外用摩托车运走,后售予一收废品男子得款120元。
同年12月11日,林某某在古田县城西街道五环宾馆203室被抓获。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蜡烛价值275元,纸元宝价值3120元。
另查明,林某某因盗窃分别于2012年7月26日、2016年5月4日、6月11日被古田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339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曾因盗窃被处行政拘留,酌情从重处罚。依法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