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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庭审离婚案 男女双方“隔空”达协议

2018-07-04 10:40 来源:宁德网 陈健,徐家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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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坐在古田法院庭审大厅里。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徐家杨 文/图) 6月29日,古田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颇为特别的案件。在法院的庭审现场,一起原告在法院庭审大厅,被告则在山东省的离婚案件在此审理。法院利用手机微信平台,顺利完成庭审所有程序,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该案仅用二十分钟即审理完毕。记者了解到,运用手机微信平台组织在外地的当事人开庭,在该县尚属首例。

据介绍,案件的原告余某某与被告黄某某系古田县鹤塘镇鹤塘村村民,是一对夫妻。两人于1996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共生育子女一人,现已成年另居。由于婚前感情薄弱,性格不合,余某某与妻子黄某某已分居长达七年之久,夫妻感情逐渐淡漠,最后完全破裂。

今年4月3日,原告余某某起诉至古田县法院要求离婚,远在山东省务工的被告黄某某对此表示无异议。6月29日,经法官在微信上主持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据古田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如今异地起诉离婚案件屡见不鲜,但传统的审理模式对法院的司法成本及当事人的诉讼成本都比较高,且诉讼周期相对较长。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开创了古田县法院利用远程微信视频调解第一例,也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有效降低诉讼成本。

责任编辑:叶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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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法院 离婚 原告 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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