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从事校车业务被起诉
核载7人实载18人,超过额定乘员比例157%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游顺智) 7月20日记者从古田县法院获悉,日前古田县法院依法受理由古田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危险驾驶案。记者了解到,该案系古田县法院受理的首起非法从事校车业务且超载的危险驾驶案,案件由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做公诉人,古田县法院院长为案件承办人。
据介绍,今年3月至4月20日,男子郑某某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及驾驶资格情况下,驾驶一辆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有偿接送17名古田县吉巷乡永安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同年4月20日,郑某某驾驶该车辆从该园接送学生放学,行驶至犀山线239KM+150M路段时,被古田县公安局干警当场查获。经查,郑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8人,其中幼儿17人,超过额定乘员比例157%,属危险驾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卓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