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抢劫被判无期徒刑获减刑出狱后 男子又因非法经营再入狱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日前,古田县法院审结一起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六合彩”非法揽注猜码,并抽取一定比例金额的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余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介绍,余某某是个前科人员,早在1996年就因犯抢劫罪、流氓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12年5月刑满释放,剥夺政治权利九年。2016年9月6日,同案人曾某某(已判刑)与“罗某”(另案处理)通过微信联系,约定以抽取“六合彩”投注金额一定比例方式,“罗某”在曾某某处进行投注活动。
随后,余某某与曾某某商定接受“罗某”“六合彩”投注。当晚9时,余某某与曾某某收到“罗某”委托人郜某某报送的投注款89700元,对“六合彩”进行投注,并由余某某将投注单传押上线庄家。
“六合彩”开奖后,经结算,郜某某尚欠赌资70000余元。之后郜某某以去银行取款为由趁余某某、曾某某不备逃离。余某某于今年1月5日,因赌博被古田警方抓获,同月8日被警方处罚款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利用香港“六合彩”进行非法揽注猜码,扰乱国家彩票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余某某在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新罪,依法应予以数罪并罚。余某某最终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原判未执行剥夺政治权利3年4个月22日,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4个月22日。
责任编辑:叶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