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全面推行湖长制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林珺 通讯员 陈静) 近日,古田县印发《古田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把河流、湖泊、水库、山塘等所有水域都纳入河长制工作管理范畴,实现湖长制与河长制的有机衔接、无缝融合。
据介绍,湖长制共设县级湖长和乡级湖长,县级设双河湖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负责领导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设副总湖长2人,由闽江流城河长、敖江流域河长担任,协助领导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负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级河湖长履职进行督导;江流域河湖长兼任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水库、翠屏湖的湖泊湖长。乡级湖长参照县级模式,建立健全湖长组织体系,负责领导本辖区湖长制工作。下设湖泊专管员,将湖泊管护纳入河道专管员职责范围。
古田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湖长制”是“河长制”基础上及时和必要的补充,将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和管理体制。湖长制的推行实施,将使湖泊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管理方法更加具体、管理机制更加有效。
责任编辑: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