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结伙盗窃电缆 潜逃三年落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伙同他人偷盗电缆,潜逃三年后被抓获。近日,古田县男子黄某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
据悉,2015年10月17日13时许,黄某甲、陈某乙(已判刑)二人携带砍柴刀、美工刀等工具到古田县卓洋乡某矿山,盗走黄某丙、彭某丁等人存放在矿山石洞内的电缆,二人将电缆截断后拖到矿山边石堆旁抽取其中的铜芯线。
在盗窃过程中,该行为被彭某丁等人发现,陈某乙被当场抓获,彭某丁等人遂报警,黄某甲趁乱逃离现场。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缆价值为人民币7574元。
今年7月20日,黄某甲在蕉城区被警方抓获。
古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757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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