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孩子抚养后想反悔
法庭审理认为“想了也白想”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鸿雁) 离婚时,夫妻约定一对双胞胎儿子由丈夫抚养。但离婚一年后,妻子又以“前夫”不让其探望儿子为由,想要回双胞胎中大儿子的抚养权。近日,古田县法院审结这起变更抚养权案件,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
离婚后想要回大儿子抚养权
据介绍,今年29岁的陆雪与30岁的郑刚曾是一对夫妻,两人于2015年登记结婚,次年生下一对双胞胎儿子。2017年,因夫妻感情破裂,陆雪和郑刚达成离婚协议,约定双胞胎儿子由郑刚抚养,陆雪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陆雪诉称,自从离婚后,前夫郑刚均以各种理由推辞不让其探望儿子。为此,她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陆雪每月中旬及月底可探望儿子。
陆雪表示,因其目前已有固定收入以及固定的住所,也有足够时间与条件照顾孩子,而郑刚背负巨额债务无力照顾两个儿子。为了让孩子能够得到更好的健康成长教育,请求法院将大儿子判给其直接抚养。
对此,郑刚则认为,关于双胞胎儿子的抚养问题,自己早与陆雪达成协议。陆雪在离婚后20天左右,就通过起诉方式解决探视权问题,双方已就陆雪探视孩子的时间、方式等达成详细调解协议,并且其均有按照协议配合陆雪探视孩子。
双胞胎兄弟同吃同住不宜分离
郑刚称,双胞胎儿子从出生以来就一直居住在其家中由其父母帮忙照顾抚养,已经形成稳定生活习惯。两个双胞胎孩子几年来同吃同睡,手足相连,亲密有加,如果突然改变其现有生活环境或将两个朝夕相处、互相陪伴的孩子分开生活,显然对两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十分不利。
郑刚还说,目前陆雪上班时间固定,并无太多时间照顾孩子,住处是租赁的单间房屋并不属于固定住处,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最重要的是双胞胎孩子马上就要就读幼儿园,面临上学问题。陆雪的户口在乡镇,不利于解决孩子上学问题,而他能给孩子提供的就读条件明显优于陆雪。
古田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陆雪以为了让婚生双胞胎长子能够得到更好的健康成长教育为由,要求婚生双胞胎长子变更由其负责抚养,因陆雪与郑刚双方于2017年10月10日协议离婚时,在离婚协议书约定:婚生双生子均由郑刚负责抚养。该约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已按约履行,目前双胞胎长子已适应现有生活环境,故由郑刚继续抚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驳回了陆雪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