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未除女孩再披新婚纱
古田这位女子被判拘役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在法院尚未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古田县女子林芳(化名)却和其他男子举行结婚仪式,摆起酒席,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近日,古田县法院审结这起重婚案,林芳因重婚罪,被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
据介绍,2007年5月30日,林芳与香港籍男子苏伟(化名)在香港登记结婚。2016年3、4月间,经媒人吴桂介绍,林芳与胡强相识,并隐瞒已婚的事实与之交往,继而同居。
2016年6月15日,林芳向古田县法院提起与苏伟离婚的诉讼,2017年5月8日,古田县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其间,林芳在明知其与苏伟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8日与胡强举行结婚庆典,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2017年4月。2018年10月16日,林芳被警方抓获。
据悉,案件审理前,受古田县法院委托,古田县司法局对林芳进行审前社会调查并出具评估报告,表明林芳具备社区矫正条件。
古田县法院审理认为,林芳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法院综合林芳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其具备的社区矫正条件,认为可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郑力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