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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 修复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获正向激励资金1500万元

2019-07-17 10:42 张文奎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近日,省财政下达了首批2.25亿元,奖励较好完成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2018年度试点工作的地区。我市古田县获1500万元奖励。

据了解,为加快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激发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我省制定出台《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正向激励管理办法》,筹措设立10亿元正向激励资金。本次下达正向激励资金与2018年度绩效评价排名直接挂钩。选取协调推进、资金保障、监督管理、信息报送、项目进度、绩效目标等考核指标,由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发改委、生态环境厅联合开展绩效评价,对位列前5名的将乐、延平、建阳、古田、浦城各奖励1500万元,对闽侯、连城等6至15名县区各奖励800万元,其余县区各奖励500万元。

责任编辑:郑力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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