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四天进店盗窃生鲜食品 女窃贼“吃定”同一家超市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去年10月份,古田女子王芳(化名)连续4天在当地一家超市盗窃排骨、鸡爪等生鲜物品,后被抓获。日前,经古田县法院审理,盗窃的王芳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悉,去年10月12日至15日,王芳先后四次在古田县城东街道×××超市秘密窃取3.1kg猪排骨、0.38kg散装鸡爪、2盒薄荷清爽型云南白药牙膏,以结算青菜为幌子,将排骨等物藏于随身携带的黑白相间布包中,通过逃避结算的方式实施盗窃。经古田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货物价值共计227.2元。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王芳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其家属已代为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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