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心有不平 古田男子 殴打前岳父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郑晓燕) 古田男子叶帆(化名)因与前妻离婚后内心愤懑不平,跑到前妻家砸门,前岳父见状阻拦竟被其殴打。近日,叶帆因故意伤害罪,被古田县法院判刑1年2个月。
据悉,去年8月31日晚11时许,叶帆因与前妻阮丽(化名)离婚一事有纠纷,于是到阮丽家门口,用石头、长椅砸其家不锈钢玻璃房门。阮丽的父亲见状出门阻止,却被叶帆殴打致鼻子等部位受伤。经鉴定,阮丽的父亲“左侧上颌骨额突及左侧鼻骨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同年11月27日,叶帆在古田一餐饮店被抓获。
据了解,叶帆是一名前科人员,曾在2008年至2016年间,先后4次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被判处过有期徒刑。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叶帆因婚姻问题殴打他人致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叶帆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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