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摩托撞上隔离栏 古田一男子受伤又获刑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嘉倩) 古田男子杨某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造成自己受伤,损坏了公物,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近日,古田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刑事案件,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杨某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6月27日,杨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套牌的摩托车,途经古田县城东街道六一四路某路段时撞向道路中间的金属隔离栏,造成杨某某本人受伤及车辆、金属隔离栏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杨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杨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7.2mg/l00ml,已属醉驾,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7月23日,杨某某主动到古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投案。
古田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罪名成立,根据杨某某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等,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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