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 男子告上法庭获支持
宁德网消息(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陈嘉倩)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些人不顾诚信和朋友之间的情谊,借钱不还。这不,日前古田县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男子因朋友借钱不还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最终赢得了官司。
据了解,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潘某某原系朋友关系。
2014年5月至7月间,潘某某以盖房缺乏资金为由,向陈某某借款15000元,陈某某以现金的方式将借款给付潘某某。借款后,潘某某返还2000元,余款未还,遂于2014年7月16日出具借条给陈某某,但至今仍未返还借款,陈某某多次向潘某某催讨无果。
据悉,开庭当日,潘某某未出庭。陈某某提交的证据客观、真实。古田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潘某某借款后未偿还,有悖诚实信用原则,遂作出潘某某应返还陈某某借款13000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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