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宁德网消息(施孝康) 日前,古田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余某某、俞某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古田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判决被执行人郑某某应支付申请执行人余某某、俞某某工程款130000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郑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古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古田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依旧未履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查明被执行人郑某某名下有小型汽车一辆,古田法院立即依法对该车辆予以查封,并向被执行人郑某某发出责令交出车辆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向本院移交车辆依法予以处理。被执行人郑某某迫于执行压力积极主动与申请执行人余某某、俞某某协调还款事项,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了协议中约定的所有义务。至此,本案得以执行完毕,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刘宁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