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交警:查获一名隔夜酒驾货车司机
宁德网消息(闽东日报 欧阳慧) 前一晚喝酒到深夜,第二天开车上路被查出酒后驾驶。近日,古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在古田县城西街道康斯丹郡小区路段查获一名酒驾货车驾驶员段某某。
当日9时许,山东一男子段某某驾驶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到古田县城西街道一家洗车店洗车,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被对方举报有饮酒开车行为。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段某某满嘴酒气,对其进行呼气酒驾检测。段某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民警了解得知,前一日18时许,段某某与其父亲等人在古田县城西街道小旅馆内喝酒,一直喝到22时许。次日,段某某驾驶其营运货车到洗车店洗车,准备前往福州。根据交警调查结果,段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且面临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面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段某某懊悔不已,不但被处罚,更重要的是丢了货车营运工作。
责任编辑:陈秋凤